宋朝大儒朱熹缘何成为超越先秦的新杂家?

2017-04-23
来源:

摘要:朱熹之学应该概括为“宋代新杂家 ”, 而不能概之以 “新儒家”、“理学”。朱熹学说有着超越先秦时代杂家的内涵与特性, 同时也有别于宋明时代一般意义上的“道学”, 不同于明清时期学者所谓杂家。 确定朱熹新杂家学派的属性 , 可以深刻体会朱熹思想的融合性, 准确把握朱熹思想的先进性, 全面理解朱熹思想的实用性, 而看到一

个真正的理学集大成者、时代文化创新者、内圣外王实践者。

关键词:朱熹;融合;集大成;宋代新杂家


  朱熹理学体系是融儒 、释、道、法思想为一体的, 以儒学为主体, 继承与发挥了儒家圣贤道统思想 ,树新儒之正统 , 又兼采道家的 “道 ”, 将道家 “道”本体之心 ,兼容阴阳与张载“气”学说 ,理气结合, 使理气观更加丰富多彩。他以 “理一分殊”取代“一多相容 ”,让“理一分殊”成为科学的思维方式 。同时朱熹对法家“辟以止辟”的观念表示了赞同, 极力吸取并改造法家思想中有利于维护君主专制的思想,使思想更具有合理性 、灵活性与可操作性 。而且朱熹折衷融合了宋儒之学和其他学派学术成就 ,使之成为朱熹思想的重要部分。很显然 ,朱熹思想形成发展走的是一条杂家的路径 ,是一位超越时代的宋代新杂家。


一 、何为杂家学派

  杂家作为战国末期一个综合学派 , 因 “兼儒墨、合名法”, “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而得名 。胡适先生在其《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 》中指出 :“杂家是道家的前身, 道家是杂家的新名 。汉以前的道家可叫做杂家 ,秦以后的杂家应叫做道家 。研究先秦汉之间的思想史的人, 不可不认清这一件重要事实。”此 “道家 ”非我们现行常言之道家 ,而是道学 。

  杂家的产生是战国末学术文化融合的趋势的必然结果。战国末期是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时期 ,新兴地主阶级不仅要求在国家政治体制上统一, 而且也有统一思想的愿望 ,极力希望在学术思想上将各派思想融合为一, 杂家孕育而生。

《汉书 ·艺文志 ·诸子略 》中说 :杂家者流, 盖出于议官。兼儒、墨, 合名、法, 知国体之有此 ,见王治之无不贯 , 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 则漫羡而无所归心。《汉书·艺文志》率先将其列为九流之一。

  杂家的特点是“采儒墨之善, 撮名法之要 ”, “兼儒 、墨之道 ,通众家之意,以见王者之化,无所不冠者也。”唐张九龄 《唐六典》卷 10说“杂家以纪兼叙众说 ”。马端临 《文献通考 》对班固 《汉书 》的杂家理解就不同于以前, 认为 “班史杂之义广,无所不包”。杂家是集合众说, 兼收并蓄 ,通过采集各家言论, 贯彻其政治意图和学术主张 ,自为一家 。在杂家的著作中显现各派的相互影响 、相互渗透 ,其中杂家对儒家思想的吸收最突出,以至于宋郑樵在评说 《隋书》、《旧唐书》时认为 “大抵隋唐志于儒杂二家不分 ”。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杂家缺乏自我创新精神 ,并没有能够自创一个体系,思想上不成一家 ,杂家只是调和折衷 、拼凑综合其它学说 。

  明以后 ,杂家在概念范围上有很大突破,明黄虞稷 《千顷堂书目》认为 “前代《艺文志 》列名、法诸家 ,后代沿之 。然寥寥无几, 备数而已 。今削之 ,总名之曰`杂' ”。明时杂家不再是学说的分类, 而只是书籍分类即 “杂家类”了 。 《四库全书》中说:“以立说者谓之 `杂学 ' , 辨证者谓之 `杂考' 。议论而兼叙述者, 谓之 `杂说 ' 。旁究物理 ,胪陈纎琐者 , 谓之 `杂品 ' 。类辑旧文 , 涂兼众轨者 ,谓之`杂纂' 。合刻诸书,不名一体者 ,谓之 `杂编 ' 。凡六类 。”显然明清时期更多的是在编撰学意义上称谓 “杂家 ”,其内容兼综百家。


二、朱熹是超越先秦杂家的新时代的杂家

1、朱熹的理学思想体系吸取了儒 、释 、道、墨、法等家思想

  康熙皇帝曾经这样评价朱熹的学术思想 :“集大成而绪千百年绝传之学 ,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 。”钱穆先生论述朱子就说到 :朱子学说“必兼罗汉唐以下迄于宋代诸家说而会通求之, 以期归于一是 ”, “亦采及北宋诸儒,又采及理学家言,并又采及南宋与朱子同时之人 。” “朱子于北宋理学,不仅汇通周张二程四家 ,使之会归合一 。又扩大其范围,及于邵雍尧夫, 司马光君实两人 ,特作六先生画像赞 ,以康节涑水与周张二程并举齐尊 。” “朱子虽为理学大师 ,其名字与濂溪横渠明道伊川并重,后人称濂洛关闽, 然朱子之理学疆境 , 实较北宋四家远为开阔 ,称之为集北宋理学之大成, 朱子决无愧色 。”朱熹为理学集大成者是历代学者的共识。

  理学就是以儒家为主体,在吸收佛学、道学等思想成果的基础上产生的 ,朱熹是理学之集大成者 ,释道思想学说无疑影响了朱熹理论体系的完善 。朱熹对佛释之学多有推究理会,他以“理一分殊”取代 “一多相容 ”的佛学精华, 让“理一分殊”成为科学的思维方式 ,对魏晋以来佛老黄学加以利用与改造 ,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主导地位 。钱穆指出:“朱子于老庄两家颇多发挥 ,亦不全废弃 。其于释氏 ,尤其于禅宗, 则特他精辨,于理学家中 ,朱子辟禅之语最多 。后代理学家所辨儒释疆界,其说几全本于朱子 。”朱熹在梳理 “理一分殊 ”思想时借用了佛学“一月普现一切水 ,一切水月一月摄 ”的喻语, 以佛之 “万殊 ”思想与传统德教思想相联系,指出:“天覆地载, 万物并育于其间而不相害, 四时日月, 错行代明而不相悖 。所有不害不悖者 ,小德之川流;所以并育并行者 ,大德之敦化。小德者,全体之分,大德者 ,万殊之本 。”朱熹的本体论 、人性论 、修养论等亦是受到了佛释的影响 。其所谓 “无极而太极 ”, 是万理 、万善之本原 , 具有超然善恶的内涵 ,这与佛家 《六祖坛经》“不思善 ,不思恶 ,正与么时哪个明上座本来面目 ”相接近 ,朱熹自以为其思想与佛释之学是有许多相异的地方。朱熹指出 :“佛学之与吾儒,虽有略相似处, 然正所谓貌同心异, 似是而非者, 不可不审 , ……所云禅学悟入, 乃是心思路绝, 天理尽见 。此忧不然 ,心思之正,便是天理。”

  在朱熹思想体系形成过程中, 也嫁接了道家的思想 。朱熹引 “道 ”为 “理 ”,作为思想体系本体及规律性范畴, 将道家 “道 ”本体之心、兼容阴阳及张载 “气”的学说 ,使理气观更加丰富多彩 。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 “道 ”、“理 ”、“太极 ”是作为同等序列的范畴 ,道与理也都是作为宇宙之根本, 朱熹多次说过 :“道即理

之谓。”又说 :“道字即《易》之太极 。”当然, 较道家之道而言 ,朱熹之道即理显然更为广泛 , 甚至无所不包, 属于形而上之本体 , 他指出 :“道之全体, 固无不该 。”而且“道之体用, 其大天下莫能载,其小天下莫能破”。同时,朱熹的道与理都是包括了伦常的仁义礼智、宗法等级之制等社会规范 ,朱熹是以道补儒。

  朱熹思想体系中有着丰富的墨家学术印记, 以墨家义利观来修正先秦儒家思想。朱熹竭力主张重义轻利 ,尊义贱利, 提出义利有公私利害之别, 而且朱熹的义与利是对立统一的,义并不排斥利,以义为利之标准 ,将利纳入义的轨道 ,而这种思想正是渊源于墨家思想 。墨翟对于中国逻辑学的发展是有贡献的。他提出了“类 ”与 “故”这两个逻辑概念 。朱熹也认为 ,用类推的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认识天下事物,事物要依据其理性推类而尽 , “究其精微之蕴 ,而又推类以尽其余 ,则于天下之事 ,皆有以知其所止而无疑点 。”朱熹的 “理 ”既表现了 “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又体现了人与自然 、社会与自然达到合一 , 有着很高的思辨哲理性及社会实用性。在阐述天人合一时 , 朱熹较多地用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促使其学说更加具有科学理性精神 。朱熹对自然界的气化、宇宙演化结构等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研究成果 , 对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朱熹并不是单纯地研究自然科学, 而是将自然科学研究成果与理学思想贯通在一起,推动了理学思想的发展。墨家思想有丰富的明鬼倾向, 而在朱熹看来 ,鬼神的存在是无可怀疑的, 它也是人们祭祀 、崇拜和敬畏的对象 ,这是别于宋明其他理学家的 。

  朱熹以其精致的思辨哲学对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理论贡献 ,与名家学术有着直接的联系 。对于名实之辨 ,朱熹多有论述 :“今日之事 ,固当以明大义正人心为本,然其所施有先后 ,则其缓急不可以不详, 所务有名实 ,则其取舍不可以不审,此又明主所宜深察也明。”“深察于公私名实之间, 则真得其所谓本心之正耳。”“名实之辨 、本末之序、缓急之宜 , 则有不可以毫厘差者 。”朱熹哲学逻辑的最高范畴无疑是“理”, 理是其哲学思想的核心, 由理而

气化万物,又回归于理 ,以理性的思辩方法构建了理气哲学逻辑结构。同时在吸取 、继承、批判、改造前人思想资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 “心统性情”理论 ,将理气论与 “心统性情 ” 论相结合, 全面展开了对心 、性 、情、气、理诸范畴的内涵 、属性、逻辑联系的论述 ,提出了一系列深刻而富于思辨的重要理论和命题 ,大大提高了中国哲学理气心性论的理论思维水平 。朱熹在理气心性论体系构建中无疑是吸收了名家思辨的思想 。

  朱熹博大宏伟的思想体系蕴涵了极为丰富的法律思想, 与法家之学保持着千丝万屡的联系 。朱熹的思想学说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一直传承 “内圣外王 ”、“阳儒阴法”的杰出典范。

  朱熹以 “以严为本 ,以宽济之 ”的重刑主义肯定了法家 “辟以止辟 ” 法价值观念, 朱熹指出:“法家者流, 往往患其过于惨刻 ,今之士大夫耻为法官, 更相循袭 ,以宽大为事, 于法之当死者 ,反求以生之。殊不知 `明五刑以弼五教”,虽舜亦不免 ,教之不从 ,刑以督之,惩一人而天下人知所劝戒 ,所谓 `辟以止辟 ' ,虽曰杀之, 而仁爱之实已行乎其中。今非法以求其生,则人无所惩惧,陷于法者众 ,虽仁之, 适以害之。”甚至主张 “深于用法,而果于杀人 ”。

  法家法不阿贵、刑无等级思想促使了朱熹理论体系的完善 。朱熹认为法为“公天下持平之器 ”, “天下之法” 应当 “立公弃私 ”,不能是皇帝 “一人之法。”统治者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倡导 “以法制民 ”, 帝王要 “善与人同, 公天下之善而不为私也 ”,朱熹是以“一理”与 “政必出于一 ”替代了法家的 “壹法 、一尊”,强调天下万物一统于理,认为“天地之间, 理一而已 ” , “法者 ,天下之理”, “法字 、礼字 ,实理字”,强调天下治权一统于皇权,认为“天下之政必出于一 ”

2、朱熹是超越先秦杂家的宋代新杂家

在评判朱熹思想学说属性中,仅仅认识到朱熹为理学集大成者是不够的 ,这并不能全面认识朱熹 “致广大而尽精微”、综罗百代思想框架。朱熹之学不仅仅融合了儒释道优秀涵养,而且兼合墨 、名、法先秦诸家, 甚至于朱熹 “通过哲学的

洞察和想象的惊人努力,而把人的最高伦理价值放在以非人类的自然界为背景。或者(不如说 )放在自然界整体的宏大结构(或象朱熹本人所称的万物之理 )之内的恰当位置上 。”把社会伦理价值与自然界整体融为一体,其学说既不同于先秦杂家,也不同于明清时期学者所谓杂家,同时又有别于宋明时代一般意义上的 “道学 ”, 以“新儒家 ”、“道学 ”, 或 “理学 ”来概括朱熹之学是不适当的, 我们应当看到朱熹之学更为广而杂 ,杂而有序 ,可以概以 “宋代新杂家”。

  正因为如此 ,后人在论述朱熹思想特征时 ,无不以 “杂 ”来评价 。明吕坤对孔孟以后诸儒虽有责难,但是他则认为朱子之学也是 “杂于百家 ”, 他说:“汉唐而下议论驳而至理杂 ,吾师宋儒 。宋儒求以明道而多穿凿附会之谈 ,失平正通达之旨, 吾师先圣之言。先圣之言煨于秦火 ,杂于百家 ,莠苗朱紫,使后学尊信之而不敢异同, 吾师道 。”

犹如李约瑟称朱熹是 “中国历史上最高的综合思想家 ”


三、朱熹宋代新杂家的历史意义

1、深刻体会朱熹思想的融合性, 朱熹无愧为理学之集大成者

  朱子之学具有相当鲜明的 “汇纳群流 ”的特点 。在朱熹思想的形成过程中以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 ,道并行而不相悖 ”的精神广泛地吸取了各学派学说中的合理内核,朱熹以儒家为本继承濂、洛之学 ,融合佛、道思想及其它学派思想 ,他借鉴了 《太极图说 》对 《周易 》的无极生太极 、太极生阴阳、阴阳生五行 、五行生万物的思路,完善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抽象思维水平相当高的理学体系, 最终成为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思想 。他集中了理学的成就, 综合了被称为 “北宋五子 ”的思想, 继承了二程的观点, 使理学更加精密、细致, 具有合理化、系统化 。世人为此称誉他为 “理学集大成者 ”。全祖望在 《宋元学案》中指出 ,朱熹 “综罗百代 ”、“遍求诸家, 以收去集长之益,若墨守而屏弃一切焉 ,则非朱子学也 ”。而这种思想融合方式也正是对儒家所具有的善于选择、改造 、综合 、继承。在这一点上 ,朱熹思想体系和荀子建立以儒学为主体、综合诸子百家的荀学体系是走过了相同的道路 。会通求之以期归于一是,发挥先贤之殆无余蕴则是朱熹法律思想融合的又一大特色。

2、准确把握朱熹思想的先进性, 朱熹成为时代文化创新者

朱子之学其学术上最具特色的是其发展与创造性。朱子能够依据原有的思想学术加以发挥 ,对原有思想体系进行更新,朱子之学注重对前人思想本意的推敲与阐发,发挥自己新的见解,旧义新解 , 以自己新的思想替代前人旧有概念与观念。在《朱子学提纲 》中钱穆先生多次指出了朱子的这一精神。 “明得前人本意 ,与发挥自己新意, 事不相妨 ”, “朱子解经极审慎, 务求解出原书本义。但亦有时极大胆 ,极创辟, 似与原书本义太不相干 。如 《论语 》获罪于天 ,无所祷也,朱子注天即理也 。孔子只说祷于天, 没有说祷于理, 朱子注语岂非大背原义 ,此等处正见理学精神”。在对待汉唐经学上朱子就是 “欲创造出一番新经学 ”, 贵在发挥 ;同时朱子能够自立说, “朱子终是一卓越之理学家 ,因其有创见, 能自立说 ,与标准之经学家毕竟不同”,朱熹不仅仅满足于旧有体系的阐发, 而是 “实欲发展出一番新理学”,从旧思想中发展出新体系 。

  在朱熹直接影响下,其学广泛传播 ,其门人后学继承发展了朱熹思想 ,对理气 、人性、道心、人心等方面均有所发挥与补充 , 以 “理一分殊 ”阐发性命、道心、人心之旨, 陆陇其就此提出:“及考有明一代盛衰之故 , 其盛也, 学术一而风俗淳 ,则尊程朱之效也。其衰也,学术歧而风俗坏 ,则诋毁程朱之效也。”此时的学者甚至认为“救弊之法无他, 亦惟有力尊考亭耳 。”, 刁包也提出“今之学道者 ,须自梁溪登考亭, 自考亭登尼山(孔尼 )”, “欲为儒宗者 ,宗朱而言矣;宗朱所以宗孔也,锐意宗孔而不宗朱 ,未真能宗孔者也 。”清程逢仪 《四书朱子大全序 》述称 “朱子之书,广大悉备,其学无所不通。”江永 《考订朱子世家》:“婺源有朱子, 吴文正公所谓`景星庆云 ,泰山乔岳 '者也 。”他一生笃信朱学,赞颂朱子之学是“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道 ,为去圣继绝学 ,为万世开太平 ,其功伟矣 !”

示要承朱子之志 ,扬朱子之精言。

3、全面理解朱熹思想的实用性, 朱熹成为内圣外王实践者

  宋明理学以封建宗法制度天地君亲师的信仰代替了对佛道偶像的崇拜 ;以积极入世的态度克服了佛 、道消极出世的弊病 ;强化三纲五常伦理说教运用 ,使宋明理学更具有经世致用性,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正统的意识形态。

  朱子于政事治道之学 ,可谓于理学中最特出。钱穆 《朱子学提纲 》:“朱子于政事治道之学,可谓于理学中最特出 。试观其壬午 、庚子 、戊申诸封事, 议论光明正大, 指陈确切着实、体用兼备 ,理事互尽 。厝诸北宋诸儒乃及古今名贤大奏议中 ,断当在第一流之列 。又其在州郡之行政实绩 ,如南康军之救荒, 在漳州之正经界, 虽其事有成有败 ,然精其心果为, 与夫强立不反之风 ,历代名疆吏施政 ,其可赞佩 ,亦不过如此。朱子之理学, 固承袭程张 ,而其经学则继踵北宋诸儒。能涫经学理学为一途,则端赖有朱子。”作为思想家、政治家 ,朱熹的思想赋有经世致用的实践精神,朱熹是把治国之理的政治哲学作为其理学核心 ,他的理学思想是与政事治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真正成为了一个内圣外王实践者。

  随着朱熹学说的传播 ,统治者也逐渐认识到了朱熹思想对维护封建统治所起的作用。 《宋史 ·道学传 》所谓 “时君世主 ,欲复天德王道之治 , 必来此取法矣 。”南宋理宗在宝庆三年 (公元 1227年 )下诏:“朕观朱熹集卷注 《大学 》、《论语 》、《中庸》、《孟子》,发挥圣贤蕴奥, 有补治道 。朕方励志讲学 ,缅怀典型,深用叹慕, 可特赠太是 ,追封信国公 。”又十四年再次下诏说:“朕惟孔子之道, 至我朝周敦颐 、张载 、程灏、程颐, 真见实践, 深探圣域 ,千载绝学 。中兴以来,又的朱熹,精思明辨,折衷融会, 使《大学》、《论语 》、《孟子》、《中庸 》之旨贲门洞彻, 孔子之道 ,益以大明于世 。”从元朝起,以 《大学》为首的 《四书》开始成为科举考试的依据。康熙皇帝对于朱子之学极惟推崇, 认为朱熹 “文章言谈之中 ,全是天地之正气, 宇宙之大帱 。朕读其书, 察其理 ,非此不能知天人相与之奥, 非此不能内外一家”,康熙不仅崇尚朱学, 而且极力广为天下议论, 康熙五十一年康熙帝谕大学士讲道 :“朕自冲龄 ,笃好图书, 诸书无不览通, ....惟宋儒朱子注释群经,阐发道理,凡所著作及编纂之书 ,皆明白精确 ,归于大中至正 ,经今五百余年 ,学者毫无疵议 。朕以为孔孟之后 ,有裨斯文者,朱子之功, 最惟弘巨。”

  朱熹以义理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对于宋以后基层宗法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其突出体现在对社会世俗礼仪 、经济规范观念及行为上的影响 。朱元璋曾宣谕群臣:“仿古为治 , 明礼以导民, 定律以绳顽。”朱熹积极倡导君臣父子之天分 ,明君臣父子夫妇之伦, 序亲疏贵贱之仪 ,有利地强化了封建宗族观念 ,清初休宁赵吉士所言:“新安各姓聚族而居, 绝无一杂姓搀入者, 其风最为近古, 出入辞让 ,姓各有宗祠统之, 岁时伏腊, 一姓中千丁皆集, 祭用朱文公家礼, 彬彬合度。

父老尝谓新安有数种风俗胜于他邑 ,千年之冢, 不动一抔 ,千丁之组 , 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 ,数千年不改 ,而宵小不敢肆焉。”


来源:徐公喜,朱熹宋代新杂家论,《学术界》(双月刊)总第 124期, 2007.3

徐公喜(1965-), 上饶师范学院朱子学研究所教授, 研究方向为宋明理学与法律文化。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